(2016年 2月2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以后,平安镇第一选区、汉葭街道第一选区、连湖镇第四选区和县级机关选区分别选举的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陈道彬、裴国琪、汪婧和曹海涛已调离彭水辖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经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同意对靛水街道第二选区选举的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董世安采取强制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暂时停止董世安的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以来,代表资格终止4名,暂时停止代表职务1名,截止目前实有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25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