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31日在两江办公楼12楼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福安同志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民宗委主任向涛同志所作的《关于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五年来,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紧紧围绕“抓发展、促团结、保稳定”的工作目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连续五年获得上级表彰,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体现在:
一是加大了民族宗教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加大对民族区域自治法、重庆市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自治条例、宗教事务条例、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以及中央、市委和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召开了县委民族工作会议,分解了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任务。
二是争资力度大,助推了彭水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得到了实惠。五年争取民族发展资金上亿元,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助推脱贫攻坚进程;大力实施少数民族青年才俊工程和少数民族特殊民生工程,资助795名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圆了大学梦,对355名少数民族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175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进行医疗救助,50名二级以上少数民族残疾儿童开展康复治疗;整合资金加大民族村寨的保护建设,助推群众发展乡村旅游,鞍子苗寨、佛山苗寨、阿依河苗寨等已初具规模,群众增收效果明显;同时,切实做好民族贸易企业贷款贴息服务工作,已有70余家民贸企业享受贷款贴息2000余万元,为民贸企业的发展增添了动力。
三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效果好。深入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对高台狮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重点传承保护;启动了佛教文化遗址和民风民俗普查工作,进一步挖掘民族民俗内涵;积极参加第九届、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展示了我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风采;有效推进民族文化传承和基地保护——重庆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中心建设,年内能够建成投用。
四是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成效显著。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涌现了长坪村、民族中学、白池村民委等全国和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示范学校、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
五是宗教事务管理有序,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不断夯实宗教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和矛盾纠纷排查,确保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积极推进云顶寺复建工作,有望在年内实现对外开放。
会议指出,虽然县人民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上做了大量扎实而有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自治条例宣传贯彻力度不大、少数民族自治县这张牌打得不够好、民族宗教工作队伍有待加强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是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采取各种方式对民族区域自治法、重庆市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和彭水自治县自治条例等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民族宗教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既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国策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是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要不断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为各民族的协调发展贡献力量。
二是千方百计用好用活民族牌,加大争资力度,促进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一要千方百计用好用活少数民族自治县这张牌,切实向上争取各类民族发展资金和优惠政策,更好更快地发展地方经济;二要进一步加大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力度,切实改善民族团结示范村的基础设施,增强示范村居民增收致富奔小康的能力;三要全力支持脱贫攻坚,推动全县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四要大力实施少数民族青年才俊工程和特殊民生工程,为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及特殊群体提供资助;五要继续抓好民贸企业贷款贴息服务工作,促进民族经济的不断壮大。
三是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力度,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一要切实加大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传承保护力度;二要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失传;三要进一步加大民族村寨的保护、建设、开发力度,把民族村寨的保护与发展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四要进一步加强突出具有以苗族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文化特色的重庆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中心建设,营造良好民族民俗文化氛围;五要整合资源,深入研究,积极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确保民族文化保护基地不闲置浪费并发挥作用,获得更大效益。
四是严格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要进一步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夯实宗教工作基础;二要严格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引导规范宗教团体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严厉打击以宗教为幌子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三要切实加强云顶寺复建工作,确保按期对外开放,为信教群众提供一个合法的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