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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3/4

(2016年2月2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2月24日至27日在县城举行,会期4天。

建议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议程: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审议和通过县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规定;审查和批准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2015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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