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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3/11/7

──2013年2月28日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福安

 

各位代表:

我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2年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出色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彭水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始终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重要会议精神。通过组织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十八大报告、认真学习报告原文、党章、人民日报和新华社评论员文章、积极参加市委县委开展的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开展学习心得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及时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通过开展“四个一”(一次组织生活会、一个贯彻文件、一个学习专栏、一篇心得体会)活动,对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贯彻。及时学习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薄熙来违法违纪和“王立军事件”的决议决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始终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报请县委批转。召开县人代会、组织开展大型活动经请示县委批准后实施。定期向县委汇报人大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县委对人大工作的意见。把县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之中,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的有机统一。

二、依法履行人大职责,切实增强人大工作实效

依法行使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为彭水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

(一)推进民族立法工作,健全民族自治法律体系

为加快推进民族自治地方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报请县委成立了立法领导小组,制定了2012年—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拟于本届内制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旅游管理条例》、《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义务教育条例》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等单行条例。根据计划,2012年启动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起草前期工作,对政府主管部门和重点矿山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掌握了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情况。

根据《立法法》及《立法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作出了《关于修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

(二)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主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11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作出了《关于批准2011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根据预算收入和支出结构的变化,作出了《关于批准2012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概算的决议》、《关于批准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贷款的决议》和《关于批准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使用以色列政府贷款购置医疗设备的决议》,支持卫生事业发展。

(三)突出民生监督重点,不断强化监督实效

坚持以支持发展的理念开展监督工作,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2012年,召开主任会议17次,常委会会议7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法定工作报告3项、专项工作报告13项,开展执法检查4项,工作评议1项,开展专题调研8次,撰写调研报告32篇。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切实将民生事业办出成效。一是关注物价稳定。物价问题是关系民生实惠的重大现实问题。为规范价格行为,对全县主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情况进行了调研,认真分析研判全县物价形势,提出了强化物价调控监管、大力发展生产、减少流通环节等合理化的对策建议。二是关心学前教育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全县学前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提出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准入审批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等审议意见。三是推进市级卫生城市创建。审议县政府关于创建市级卫生城市情况的报告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通过整改,县城市容环境卫生明显改观,实现了一年创卫成功的目标。四是监督食品安全。根据县政府关于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建议县政府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监管手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努力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五是推动农村公路养护建设。认真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落实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多渠道筹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加大路政执法力度等审议意见,现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已纳入全县财政预算,有效缓解了农村公路养护压力。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了《文物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等专项执法检查和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中农民权益保护情况的专题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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