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2月5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陈天文代理检察长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县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权,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加强执法司法活动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建设公正廉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检察队伍,严格执法,维护司法公正,为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