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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2/6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2月5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曹天明院长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201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县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权,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狠抓队伍建设,扎实工作,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为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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